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湖州市实施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管理改革的通知
湖人社发〔2019〕67号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湖州市
实施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管理改革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服务”活动精神,提升劳动关系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效,进一步推进区域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程,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实行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96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实施特殊工时岗位审批清单式管理改革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和深化 “最多跑一次”改革及“三服务活动”精神,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改革特殊工时审批管理方式,实现办理特殊工时审批事项“零”跑路,切实推进“双爱”活动,有效落实“双维护”原则,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和谐共赢,进一步提升湖州市全域范围的劳动关系和谐水平,全力助推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
二、范围及对象
全市所辖区(县)同步实施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管理改革;全市范围内的企业、个体经济(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特点,已经取得特殊工时行政许可的,均可按照特殊工作岗位审批清单式管理规定实施行政许可。
三、申报程序
(一)民主协商
用人单位申报特殊工时清单式管理前,应与职工就本单位实行特殊工时事项开展专项集体协商。
1.企业已建工会组织的,由工会组织召开集体协商,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关规定执行。
2.企业未建工会组织的,由企业召开所涉岗位职工代表大会协商,到会人数参照《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执行。
3.协商结果应向全体涉岗职工公示不少7天。
(二)用人单位申请
劳动关系双方主体协商一致后,由用人单位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
1.《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申请表》原件一份(附件1)。
2.实行特殊工时清单式管理专项集体协商决议。
A.涉岗职工代表选举记录;
B.涉岗全体职工(代表)会议签到表;
C.会议记录、表决记录及表决结果;
(三)行政许可
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实地调查,并在10个工作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公布清单
当地人力社保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特殊工时岗位清单》,附件2)应及时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应及时在单位内部公布获得特殊工时行政许可的岗位清单,告知涉岗职工获得特殊工时行政许可的情况。
四、岗位管理
(一)定期检查。各级人社、工会、企联、工商联根据职责对用人单位执行特殊工时的情况进行监督;当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每5年牵头组织开展一次清单内企业特殊工时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调整岗位清单。特殊工时制度执行较好、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符合特殊工时制度审批行政许可条件的企业,继续保留在清单内;特殊工时制度执行不严、职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并且不符合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条件的,撤销其行政许可,从清单中取消,并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日常监督。针对投诉举报案件,用人单位存在特殊工时工作制度执行不力、职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并且不符合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条件的,撤销其行政许可,从清单中取消,并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动态调整。经行政许可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管理的企业,其清单内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不需再次行政许可。企业主体消亡(注销)的,将其从清单中取消。单位名称、注册地变更或岗位变更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填写《实行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管理变更申请表》(附件3)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许可,相关变更信息及时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本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申请表
2、特殊工时制度岗位清单
3、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变更申请表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
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申请表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
地址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及计算周期 |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 | 实 行 岗 位 | 计算周期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周□ 月□ 季□ 年□ | ||||||
工会(或职工代表)意见: | 1. 单位是否已经向职工说明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政策。 □是 □否 2. 工会或职工代表是否已经同意申请特殊工时工作制。 □同意 □不同意 工会负责人签字: 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如单位没有工会组织的,则涉岗职工签名(可另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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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真实性承诺: | 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就实行特殊工时事项与职工开展专项集体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决议,并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同时,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 2.本申请人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合法,有据可查。如有违反,愿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8条、第79条、第80条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委托代办 | 兹委托我公司 (身份证号:□□□□□□□□□□□□□□□□□□□)前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特殊工时行政许可事项,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委托权限为全权委托。 委托人: XXXXXXXX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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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粘贴处 | |||||||||
电话 | ||||||||||
手机 | ||||||||||
地址 | ||||||||||
备注 | ||||||||||
(本表共两页,请正反打印)
附件2
特殊工时制度岗位清单
序号 | 行政许可编号 | 审批时间 | 实行特殊工时 制度单位名称 | 实行不定时工作 制岗位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及计算周期 | |
实行岗位 | 计算周期 | |||||
1 | ||||||
2 | ||||||
3 | ||||||
4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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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8 |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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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附件3
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变更申请表
申请单位 | 名 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住所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变更事项 | ||||||
变更理由 | ||||||
用人单位真实性承诺: | 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就实行特殊工时事项与职工开展专项集体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决议,并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同时,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 2.本申请人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合法,有据可查。如有违反,愿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8条、第79条、第80条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委托代办 | 兹委托我公司 (身份证号:□□□□□□□□□□□□□□□□□□□)前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特殊工时行政许可事项,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委托权限为全权委托。 委托人: XXXXXXXX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姓名 | 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粘贴处 | |||||
电话 | ||||||
手机 | ||||||
地址 | ||||||
备注 | ||||||
湖人社发〔2019〕67号(关于湖州市实施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管理改革的通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