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区企业社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
湖州市区企业社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
企 业 名 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社 保 编 码 | 经营场所所在地 | ||||||
法 定 代表人 | 电话 | 手机 | |||||
经办人 | 电话 | 手机 | |||||
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 | ||||||
申请原因 |
本企业属于:□1、工业企业 □2、外贸企业
2018年度企业裁员率未高于5%;不属于国有、严重失信企业;不属于烟草加工业、石油化工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水泥业、造纸业行业企业。 根据浙政发〔2018〕50号文件精神,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费返还。 (请在相应的企业类型前打“√”) | ||||||
本企业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 |||||||
填表须知:
1、企业名称和社保系统中不一致的,需提供工商变更说明及新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银行账户必须为本企业对公账户,并请优先填写有效缴费(税)账户 。
3、请5月10日前将申请表送至工商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街道乡镇人力社保中心。
制表日期: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