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科级 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人社党组〔2019〕11号
中共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科级
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9年4月29日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科级
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方针政策,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依法依规开展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推动湖州人力社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 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 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原则;
5.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6.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7. 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职数
共推出主任科员5个、副主任科员4个。具体安排如下:局机关副主任科员1个(含上挂局机关工作人员);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科员2个、副主任科员1个;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科员1个、副主任科员1个;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中心主任科员1个;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主任科员1个;市人事考试中心副主任科员1个。
四、晋升对象
在局机关和直属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中产生。
五、任职条件
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须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水平,勤奋敬业,群众认可,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晋升主任科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任副科级职务3年以上。
(二)晋升副主任科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任科员3年以上。
以上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
六、晋升程序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结合局组宣人事处提供的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意见。局组宣人事处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干部进行动议分析,提出初步建议。初步建议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后,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形成工作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预审,经批复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动员部署。局机关和直属各有关参公单位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宣布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三)民主推荐。局机关和直属各有关参公单位在动员的基础上,在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推出的可晋升职数,进行会议推荐;同时开展谈话调研推荐。
(四)组织考察。机关和直属各有关参公单位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分别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由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分别对考察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张贴考察预告,组织开展考察,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程度,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
(五)党组研究。局组宣人事处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晋升人选建议,报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六)任前公示。对拟晋升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发文任职。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发文任职。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本次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要坚持在局党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操作。成立局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树同志担任组长,丁会强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局组宣人事处、机关党委具体负责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统一思想。开展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是调动干部积极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人力社保工作大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讲党性讲大局,积极支持和参与。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有关参公单位要积极配合搞好宣传发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等工作。
(三)严肃纪律。进一步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串票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准诽谤诋毁他人,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工作纪律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四)强化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等规定加强监督,本次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要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的监督,接受驻局纪检组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本实施方案由局组宣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市人力社保局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表
2019年市人力社保局科级非领导职务
晋升工作安排表
阶段 | 时间 安排 | 工作内容 | 组织 |
动议部署 | 4月25日前 | 1.对局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科级非领导配备及符合晋升条件人员进行摸底。 | 组宣人事处 |
2.测算局机关和各直属参公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可用职数,并经市委组织部审定。 | 组宣人事处 | ||
3.制定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的实施建议方案及工作安排。 | 组宣人事处 | ||
4.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方案。 | 局党组 | ||
民主推荐 | 5月8日前 | 1.局机关和直属各有关参公单位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进行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动员部署。 | 组宣人事处 |
2.会议推荐。动员会上,从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核定的可用职数,进行会议推荐。 | 组宣人事处 | ||
3.谈话调研推荐。 | |||
组织 考察 | 5月10日前 | 1.局机关和直属各有关参公单位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分别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由局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 局党组 |
2.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 组宣人事处 | ||
3、局机关和直属各有关参公单位抽调相关人员开展考察工作,并撰写考察报告。 | 组宣人事处 | ||
决定 任职 | 5月17日前 | 1.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晋升人选建议。 | 组宣人事处 |
2.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拟晋升人选。 | 局党组 | ||
3.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组宣人事处 | ||
4.将拟任职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 组宣人事处 | ||
5.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发文任职。 | 局党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