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六条扶持意见相关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六条扶持意见》(湖政发〔2019〕3号)精神,经研究,制定了市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和社区就业服务组织补贴配套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宣传并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湖州市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补贴实施办法》
2.《湖州市区社区就业服务组织补贴实施办法》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8日
附件1:
湖州市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补贴实施办法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六条扶持意见》(湖政发【2019】3号)精神,现就湖州市区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相关补贴事项明确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市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失业期间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培训期间根据实际授课时间按每人每天40元标准发放生活费补贴,最高不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生活费补贴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临时生活补贴等补贴。
(二)临时生活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临时生活补贴,补助最长不超过6个月,每人只能享受1次,且不得与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同时申领。
二、申领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服务机构申请,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湖州市区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申请表》(附表1);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课程安排时间表(盖有培训机构公章)。
(二)临时生活补贴:申请人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服务机构申请,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附表2);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低保边缘户证原件及复印件。
临时生活补贴按月申请(次月发放),首次申领后在后续申补助时,每月由其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服务机构负责核实其就失业状况并出具就(失)业状况证明上报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作为继续享受补助的依据。
本实施办法下发前符合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和临时生活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可按照上述办法一次性领取。
三、审核拨付
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市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予以拨付。
四、资金监管
人力社保部门在审核补贴过程中,如发现申请对象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有权取消申请对象补贴资格,追缴已补贴的资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本办法适用于南太湖新区。吴兴区、南浔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施办法。
附表:1.湖州市区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申请表
2.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
3.湖州市区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汇总审核表
4.湖州市区困难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贴汇总审核表
附表1:
湖州市区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户籍所 在地 | 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 |||||||||
人员类型 | □就业困难人员 □零就业家庭成员 | 手机号码 | ||||||||
家庭成员 | 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
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
关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
培训工种及等级 | 同时期是否领取其他补贴 | □是 □否 | ||||||||
培训时间 | 申领补贴金额 | 共 天 元 | ||||||||
社保卡开户银行 | 社保卡号码 | |||||||||
申请人 承诺 | 现承诺本人提供信息及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是真实的,培训情况属实,自愿接受核查和监督,如有虚假情况,愿承担一切责任,并退回补贴。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培训机构意见 | 现承诺本单位提供信息及提交的所有材料是真实的,培训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情况,愿承担一切责任。 (盖章) 年 月 日 | |||||||||
街道(乡镇)人社服务机构意见 | 已核实,该人员情况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 区级经办机构意见 | 已核实,该人员情况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意见 |
审核: (盖章) 复核: 年 月 日 | |||||||||
附表2:
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就业创业证 编号 | |||||
毕业时间 | 学 历 | |||||
毕业院校 | ||||||
人员类别 |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生活困难失业人员 | |||||
户籍地址 | ||||||
常住地址 | 申请补贴 金额 | |||||
银行账号 (社保卡号) | 开户行 | |||||
个人声明 本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退回补贴。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经办机构意见:(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附表3:
湖州市区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汇总审核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人员类型 | 培训工种及等级 | 培训天数 | 补贴金额(元) | 社保卡号码 | 开户银行名称 | ||||
合 计 | (大写) | ||||||||||||
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意见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 市财政局意见 | |||||||||||
复核: 经办: 日期:
附表4:
湖州市区困难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贴汇总审核表
序号 | 街道 (乡镇)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失业登记时间 | 补助月份 | 补助金额(元) | 社保卡号码 | 开户银行名称 | |||||
合 计 | (大写) | |||||||||||||
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意见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 市财政局意见 | ||||||||||||
复核: 经办: 日期:
附件2:
湖州市区社区就业服务组织补贴实施办法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六条扶持意见》(湖政发【2019】3号)精神,现就湖州市区社区就业服务组织补贴事项明确如下:
一、 补贴标准
对建立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固定场地、月均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就业数在30人及以上的社区就业服务组织,每年可给予6000元的补贴。
二、申领办法
成立社区就业服务组织的社区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街道人力社保服务机构申报,并填写《湖州市市区就业服务组织申报表》。
三、审核拨付
经区级经办机构初审和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提交市人力社保局研究批准,市财政部门按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予以拨付。
四、资金监管
人力社保部门在审核补贴过程中,如发现申请对象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有权取消申请对象补贴资格,追缴已补贴的资金。
本办法适用于南太湖新区。吴兴区、南浔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施办法。
附表:1.湖州市市区社区就业服务组织申报表
2.湖州市市区社区就业服务组织补贴审核表
附表1:
湖州市市区社区就业服务组织申报表
区 街道(镇) 社区(村)
组织名称 | ||||||||||||||
建立时间 | 场地面积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工作开展情况 | 开发稳定岗位数 | 吸纳人员总数 |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数 | |||||||||||
开发岗位主要种类 | ||||||||||||||
组织制度建设情况 | ||||||||||||||
在岗人员参保情况 | ||||||||||||||
取得工作实效 |
(签章) 年 月 日 | |||||||||||||
街道人力社保服务中心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区级经办机构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附表2:
20 年度湖州市区社区就业服务组织
补贴汇总审核表
序号 | 所在街道 | 组 织 名 称 | 补贴金额 (元) | |
合 计 | (大写) | |||
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意见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 ||||
市财政局意见 | ||||
制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