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召开“建标准院、开标准庭、办标准案”试点自查初验工作会议
为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近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组织全市“三标”试点单位集中落实自查初验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梁公一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报了省人力社保厅开展“三标”试点验收工作的有关情况,并随机抽取部分案件进行卷宗质量现场交叉互评。安吉县、长兴县、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为第一批列入全省“三标”试点的单位,围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管理、仲裁庭程序规范和调解仲裁案件处理标准,对照试点任务标准化要求,分别进行了自查情况汇报。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梁公一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试点单位对标对表,抓紧时间查漏补缺,准备迎接省人力社保厅验收。同时,其他仲裁机构要对照试点单位积极向上争取,尽快补齐软硬件短板。
今年以来,湖州市主动融于全省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工作,同步提升仲裁院实体建设水平,加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前三季度,全市调解仲裁机构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103件、涉及职工5719人,其中基层调解组织化解3186件,仲裁受理1917件,调解成功率达94%,94.7%的劳动人事争议终结在仲裁环节,定纷止争作用明显,各项工作推进有序。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各试点单位、县(区)仲裁院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