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机关建设 > 服务平台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的 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的

通知

各支部(总支)

为庆祝建党99周年,继续打响“我为‘七一’献热血”金名片,彰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重要窗口”示范担当,助力“两手硬”“两战赢”,现就开展“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党久久见初心 无偿献血我争先

二、参加人员

各单位机关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

三、活动时间

7月份

四、活动要求

为使本次活动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效果,各支部(总支)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求符合献血条件的广大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本次活动,并严格按照通知附件中明确的献血注意事项,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五、活动安排

1.定于7月1日、7月8日和7月15日三天,在市行政会议中心门口进行三次集中献血,时间为:上午8:30-12:00。请各支部(总支)将报名集中献血人员于6月30日下班前报送机关党委;

2.其它时间可预约采血车到单位上门采血。也可统一组织到各献血点献血,可与湖州市献血办联系。联系人:沈垚,联系电话:2120915

3.活动开展后,请各支部(总支)将实际献血人员名单、活动开展照片上报机关党委。

附件:1.“我为‘七一’献热血”人员统计表;

2.献血有关注意事项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