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要求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积极应对风险保就业加强用工指导促和谐的工作方案 湖人社发〔2020〕25号
湖人社发〔2020〕25号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积极应对风险保就业加强用工指导促和谐的工作方案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南太湖新区社发中心、人才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保就业和稳定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就业及劳动用工风险,按照全市人社系统深化“三服务”、奋战“五个年”活动暨执行力提升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湖州就业及劳动关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牢固树立“保企业就是保就业、保就业才是保民生”理念,加强就业和劳动关系形势监测研判,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担责任共渡难关。针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力推进人社“三服务”和执行力提升行动,积极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中的作用,凝聚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工会、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确保全市人力社保领域不发生大规模群体上访和个人极端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确保全市就业形势和劳动关系总体平稳运行。
二、主要措施
1. 加强就业监测。利用就失业监测系统、复工码等载体,扎实开展企业用工监测,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企业排查工作并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即根据企业受影响程度,合理确定市管企业、区(县)管企业、街道(乡镇)管企业对象,动态掌握企业经营、用工、参保等情况,有针对性提供服务、科学应对。(责任处室:就业中心,配合部门:就业处、人才处、社保中心、信息中心)
2. 推进余缺调剂。以受疫情影响稳岗压力较大的外贸企业、服务业企业和订单较多、用工缺口较大的制造业企业、“大好高”项目为重点,建立企业用工富余、短缺清单。在充分尊重企业和职工意愿的前提下,引导企业探索开展“共享员工”等余缺调剂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合理流动、优化配置。(责任处室:就业中心,配合部门:就业处、劳动关系处、社保处)
3. 强化政策引领。研究制定新一轮稳就业政策,积极通过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鼓励创业和灵活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加大困难人员兜底帮扶、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压实就业工作责任等,实现稳就业、保就业、促就业,保持全市就业局势稳定。(责任处室:就业处,配合部门:就业中心、人才中心)
4. 创新保障模式。积极落实兑现现有帮扶政策,加快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1+1”职业伤害保障模式,探索完善共享员工的社会保障政策,明确共享员工的各用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为共享员工提供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责任处室:社保处,配合部门:就业处、社保中心、信息中心)
5. 加强用工指导。加强经济性裁员劳动关系处理的政策指导,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倡导广大企业与员工共克时艰、同舟共济,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责任处室:劳动关系处,配合部门:监察支队、仲裁院)
6. 及时排查预警。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结合欠费(社保费、水电费)欠税数据,及时掌握用工主体的产能恢复情况,排查企业停产停工放假及裁员和准备裁员情况,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劳动关系协理员、监察员和职情信息员的作用,动态排摸各类劳动用工风险隐患。(责任处室:监察支队,配合部门:劳动关系处、信息中心、仲裁院)
7. 做好舆情应对。加强全市人力社保领域的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引导;加强与网络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发现有害信息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及时处理;做好与媒体、记者的沟通和协调,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对外正面发声。(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配合部门:组宣人事处、办公室、劳动关系处、就业中心)
8. 加强形势研判。开展就业及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建立日报告、周研判、月分析工作机制,综合12345热线、就业监测、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劳动争议咨询受理的相关数据,及时分析研判全市就业及劳动关系工作形势,及时完善应对措施。(责任处室:仲裁信访处,配合部门:监察支队、就业处、就业中心、仲裁院、信息中心)
9. 促进技能提升。进一步创新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方式,大力推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开设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理论课程,或将适合线上授课、居家练习的实训课程列入培训内容,及时审核兑现培训补贴。(责任处室:职建处,配合部门:职评中心、鉴定中心)
10. 优化就业服务。充分依托基层人力社保平台,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振企业信心。深入推行“四五五”就业援助工作法,创建高质量就业社区(村),有效帮扶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力争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责任处室:就业中心,配合部门:就业处)
三、其他
本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实施,各区(县)人社部门可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工作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
附件:市人力社保局应对风险保就业加强用工指导促和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
附件
市人力社保局应对风险保就业加强用工
指导促和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树
副组长:丁会强 史淦宝 汪 竑 施建永
梁公一 郭连伟
(建立分管领导联系区县工作机制:丁会强联系长兴县,史淦宝联系德清县,汪竑联系安吉县,施建永联系吴兴区,梁公一联系南浔区,郭连伟联系南太湖新区)
成 员:蒋柏焰 辅利刚 朱新江 俞 强 王伟明
马运成 姜 菊 宋国兴 余海鹰 李耿翀
潘伟芳 吴新意 王珍方 孟晓榕 金伟涛
李 刚 方 正
联络员:宋国兴,负责劳动关系方面工作的联络和综合协调,电话:0572-2310878,18969283630;潘伟芳,负责就业方面工作的联络和综合协调,电话:0572-2398291,18969283686。
劳动关系条线抽调薛飞历、黄建章,就业条线抽调林峰、郎昕共4名同志组成工作专班。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