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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为继续打响我市“我为‘七一’献热血”金名片,以红色实际行动展示当代青年党团员的精神风貌和先锋模范作用,助力健康湖州建设。先就开展“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热血传承,初心不改。

、活动时间

2021年6月

、活动要求

为使本次活动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效果,各支部(总支)和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符合献血条件的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本次活动。希望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青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请各支部统计实际献血人员名单,于6月30日前报机关党委。

、活动安排

(一)定于6月22日、6月25日和6月29日三天,在市行政会议中心门口进行三次集中献血,时间为:上午8:30-12:00。

机关党委将组织党员干部职工于6月22日9:00集中前往行政会议中心门口献血,如有参加人员,请报机关党委。

(二)其它时间可预约采血车到单位上门采血。

(三)也可统一组织到各献血点献血。

具体事项请与湖州市献血办联系。联系人:李丽,联系电话:2120915,13587269336。

 

 

附件:献血有关注意事项。

 

 

 

 

                 中共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

 

 

 

 

 

 

 

 

 

 

 

 

 

附件:

献血有关注意事项

 

健康征询和网上填表方法

1.在浙江满14天。

2.从境外或中高风险区回湖满28天。

3.近期无被隔离或居家观察等情况。

4.接种新冠疫苗2针剂(灭活疫苗)48小时后可献血,1针剂(腺病毒载体疫苗)3针剂(CHO疫苗)14天后方可献血。(注:不管是第几针,注射之后满间隔期即可献血)

5.献血人员全部采用网上填表方式,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网上填表,提交后形成二维码,到现场提供给工作人员打印献血登记表即可。

支付宝请扫描                    微信请扫描

献血前

1.必须戴上口罩。

    2.必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献血证不必携带)

    3.男性体重≥50公斤、女性体重≥45公斤。

    4.献血前三天尽量不喝酒、当天不吃油腻食品,避免空腹献血。

    5.睡眠充足,无明显感觉不适。

    6.献血前一周内如有感冒、发热、腹泻、服药等不适暂缓献血。

7.二周内如有拔牙暂缓献血。

8.女性生理期及前后三天或妊娠期,流产未满6个月,分娩或哺乳期未满一年暂缓献血。

9.一年内有纹身、纹眉或不洁性行为者暂缓献血。

10.有手术史者请告知医生手术名称及时间。

11.献血前可通过手机支付宝或微信提前进行网上填表,献血现场向工作人员提供二维码即可。

二、献血中

    献血中要做到积极乐观、轻松自然。

三、献血后

献血后正常工作,不必长休大补,但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如跑步、游泳、打球等)和高空作业。可适当补充水分、水果,食用易消化食物。如献血后感觉有明显不适或异常,请及时按医生名片卡电话联系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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