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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272/2023-00011 成文日期:   2023-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无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15:24: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www.huzhou.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1015,邮编:313000,电话:0572-2398705,传真:0572-239869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市人力社保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发布信息2108条,其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61,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2回应关切150余条,通过市长热线、湖州发布、湖州人社、湖州电视台、网站信箱、等平台渠道答复群众问题55000余件。内容主要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进、人事管理、劳动权益、职业培训人社领域政策措施。

(二)依申请公开

受理申请公开的事项5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申请人,并主动进行沟通交流,确保群众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聚焦稳就业保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人才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系统行风建设等重点工作,门户网站和“湖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重要政策和重要活动,全面展示人社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亮点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发挥湖小社”等品牌栏目效应,共制作发布政策问答视频30条,利用视频、图解等形式,对人社领域重点工作分系列开展解读,发布解读各类政策文件等信息50余条,不断提升政策解读效果。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12333热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市长热线等渠道平台,收集政务舆情信息,积极主动承接上级部门转办件,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予以正面回应,持续发布动态信息,积极稳妥回应群众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新媒体建设。健全完善“湖州人社”政务微信号运营机制,深化内容建设,优化公众号发布结构,现有粉丝79536,全年共发布信息1100条。是强化门户网站建设。专人负责网站日常运营维护合理设置板块功能,确保链接指向便捷可用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以图文、视频等方式展示工作成果、丰富网站内容。三是强化平台信息监管。政务新媒体平台落实监管措施,实施监督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最新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信息发布机制。制定《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工作办法》,推进局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明确信息发布和应对舆情的职责分工、形式内容、审核机制和应对举措二是严格审核审查机制格执行信息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对选题和稿件进行层层把关。重稿件要求相关处室参与审核并报主要领导审定。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三是严格考核评价机制。制订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对处室单位任务目标进行分类明确,确保考核事项清晰、考核导向明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政策咨询服务和政策解读的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审核把关还不够严格,存在错别字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和载体,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时效性、实效性。严格公开栏目责任处室(单位)责任职责,定期开展检查审核、提醒提示、常态督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