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湖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人社发〔2024〕14号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湖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市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加强高素养劳动者培养,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技能人才的作用,根据《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新时代湖州工匠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委办〔2021〕36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 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的意见》(湖政办发〔2023〕5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湖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半导体及光电、智能物流装备等湖州市八大新兴产业链为重点,主要选择科技含量较高的产业和大中型骨干企业,以及湖州特有的传统技艺传承和传统行业,由我市高技能人才依托大中型企业、行业研发中心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载体领办或创办。列入“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的企业可优先申报。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建立湖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1.有技能大师和技能人才团队:由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获得省市荣誉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担当技能大师,领办工作室。领办的技能大师需在我市全职工作1年以上且是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一线在岗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45周岁以下须占区县申报数量的一半以上。工作室还需拥有一支技能人才团队。
2.有技术项目:单位重视研发和创新,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技能大师承担单位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等。
3.有培养功能: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培养载体作用,能承担单位技术技能人才培育的阵地功能,为企业培养输送急需紧缺的高素质劳动者。
4.有配套保障:单位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视,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三、支持措施
1.对评审确定的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按照财政隶属关系,落户在市本级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开办经费补助,落户在县的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开办经费补助,落户在区的,按市区财政3:7比例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开办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单位也要对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带徒津贴、培训场地、实训设备等补助。
2.对确定的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未列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原则上不列入推荐资格。
3.对工作室业绩突出的技能大师,优先推荐“浙江工匠”、“湖州工匠”等省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项目。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县、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按时报送评审结果;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对已建成的技能大师工作室,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跟踪指导。
2.各区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要加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力度,要开展区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工作,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项目体系。
3.各区县、市直有关单位要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工作室进行科学评审。评审结果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4.各区县、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并及时上报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1)、《湖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申报报告(工作室所依托建设单位概况、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工作室领办人及团队简介、工作室场地设备等),以及工作室领办人的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荣誉证书、技术成果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各区县、市直有关单位于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PDF盖章扫描版)报市人力社保局,逾期不再受理。
本通知将在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huzhou.gov.cn/)予以公布,相关表格可从网站下载。
联系人:王珏;联系电话:0572-2398708;电子邮箱:wangjue0620@qq.com;联系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街道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1112职业能力建设处。
附件:1.湖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情况汇总表
2.湖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湖人社发〔2024〕14号(关于开展2024年湖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