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以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落实省委“132”总体部署和市委“136”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大力弘扬“六干”作风,扎实推进“163+N”工作体系:聚焦强化人力资源供给和民生保障,全面推进资源拼抢、青创赋能、就业提质、增收共富、安薪强基和作风保障六项攻坚行动,系统构建青创新城、新时代蓝领和共富型大社保三大品牌体系,统筹抓好N项重大项目、重大改革和重点任务,奋力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十五五”良好开局,为湖州加快实现“两基本一率先”贡献更多力量。
一、全力攻坚资源拼抢
1.围绕公共实训基地和企业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技工院校设备更新,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两新”超长期国债,鼓励民间投资,推进安吉县公共实训基地、长兴县公共实训基地、湖州求是技工学校等项目建设,支持南浔区建设技工学校,高质量申报新一轮省级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
责任单位:职建处(涉及两个及以上责任单位的,列在第一位为牵头单位,各区县均为责任单位,下同)
2.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和组织的对接沟通,争取更多国家级、省级深化改革试点示范项目,全力争取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及相关处室(单位)
3.持续推进专家服务团和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力争全年新增国家级专家服务团1个,省级专家服务团3个,省级专家服务基地1个,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资助班6个。
责任单位:专技处
二、全力深化青创赋能
4.制定出台进一步深化青创新城建设有关政策文件,完善“2618”青创空间体系,组织举办第三届“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青创大赛。
责任单位:人才开发处
5.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挖掘有效项目信息线索,招引固投1亿元以上项目;引育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责任单位:人才开发处、人力资源小组
6.优化全市“1+1+4”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布局,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小组
7.深化青年安居保障工程,加大青年公寓供给,探索“免费住”“优惠住”支持举措。
责任单位:人才中心
三、全力推动就业提质
8.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制定出台《湖州市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和《湖州市就业影响评估会商研判操作指引》,持续组织开展好“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青创直通车活动。
责任单位:就业处、就业中心
9.深入实施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深化“浙里就业”综合服务站(点)建设,迭代升级“码上就业”服务平台,构建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10.落实“1131”就业帮扶举措,持续深化“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为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帮扶。
责任单位:就业中心、人才中心
11.加大人工智能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应用推广;修订《湖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信用监管办法》,迭代人力资源服务业信用监管体系,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小组、监察执法处
四、全力增强技能支撑
12.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分领域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启动“绿色技能”品牌建设行动。
责任单位:职建处
13.聚焦服务产业、促进就业,因地制宜建设行业技能生态圈,各区县打造并有效运行至少一条由链主企业牵头的“产训评用”技能生态链。
责任单位:职建处、职指中心
14.建强“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优先支持企业培育紧缺急需的绿色技能骨干人才。
责任单位:职建处
15.积极备战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浙江选拔赛,开展“百业千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1,带动企业职工、院校学生等参加岗位练兵、技能比武。
责任单位:职建处
16.深化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双通道”改革,完善技师学院技师班学生“技师+工程师”人才培养评价机制。
责任单位:职指中心、专技处
17.扎实开展企业高级技师自主评价和链主企业评价试点工作,稳妥推动制造业企业“新八级”试点工作,加快推动民宿管家职业的国家级题库开发工作,高标准完成农作物植保员和陶瓷工艺师等省级题库开发工作。
责任单位:职指中心
18.扎实开展新入职大学生职称评定(认定)工作,深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站建设。
责任单位:专技处、职指中心
五、全力推进增收共富
19.大力实施就业增收促共富行动,聚焦提低、扩中人群,完善扩岗提质、精准提低、技能扩中、收入分配、社保兜底等五大行动,推动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增速保持在全省前列。
责任单位:重点办、劳动关系处及相关处室(单位)
20.持续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落实“月度监测、季度研判、精准挖潜”工作机制,推动非营利性服务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两项指标增速走在全省前列。
责任单位:事业处
21.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高质量办好省政府民生实事,确保提高城乡居保缴费补贴政策告知率100%,推动养老待遇水平稳步提升。
责任单位:社保处
22.精准实施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攻坚行动,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赋能社保经办服务,探索开展“群众身边的社保规划指导师”队伍建设,开展全市人社基层平台和重点企业“社保规划指导师”培训。
责任单位:社保中心、社保处、信息中心
23.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推广工伤事故快报快处快结集成改革,健全建设项目工伤参保全流程管理机制,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工伤认定调查核实,推进工伤保险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社保处、社保中心
24.出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针对新就业大学生、技术工人等群体制定专项工资参考标准,为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提供精准引导。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
25.深入实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行业性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指导企业建立“技能等级与薪酬等级挂钩、技能提升与薪酬增长联动”的分配机制,发布技能人才起点薪酬参考标准,培育以技提薪先行企业。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职建处
26.深化“产业链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和谐创建向中小微企业、产业链上下游、新经济组织全面延伸。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
六、全力抓实安薪强基
27.深化国平台欠薪线索降量攻坚行动,压实“管行业管欠薪”“管出资管工资”责任,持续健全人社牵头、行业协同、属地负责的治理欠薪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仲裁院(劳权中心)
28.深入开展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实名、结算实薪、支付实卡、数据实时要求,实现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线索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仲裁院(劳权中心)
29.深化联合办案、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从严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营造“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氛围,深化基层涉薪纠纷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仲裁院(劳权中心)、监察执法处
七、全力深化改革创新
30.统筹落实市委重大攻坚改革,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贯通改革、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改革、平安法治一体推进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改革等人社领域牵引性改革任务,开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欠薪治理及工资支付预警监控、党建引领青年入乡发展等攻坚性改革。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及相关处室(单位)
31.深入推进“人工智能+人社”改革,迭代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人工智能+社保经办”“人工智能+欠薪治理”等场景运用,重点推进职称申报智能辅助审查、技能评价题库智能辅助开发、全链式退休智办服务体系、人力资源服务“AI+”融合赋能提质等项目实施。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及相关处室(单位)
32.聚焦“小切口”、服务“大民生”,稳妥实施优化专家服务与基层需求对接机制、加强市场化方式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工资支付预警监控平台数字孪生技术应用改革等人社部试点项目,探索推进建立产业链技能需求“揭榜领题”机制、农民工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等改革事项,推广工伤事故快报快处快结、技能人才“一次培训、双证考核”等改革成效,及时总结改革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力争更多典型案例能在全省乃至全国复制推广。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及相关处室(单位)
八、全力强化作风保障
33.制定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聚力实施“政治铸魂”“思想聚力”“组织强基”“作风砺剑”“融合赋能”五项党建工程,扎实开展全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高质量党建促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34.坚持以实干实绩实效论英雄,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注重关心关爱与激励引导并重,加强系统内干部轮岗交流,建立中心任务专项考察机制,深化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处室(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全力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推动干部担当作为、实干争先。
责任单位:组宣处、重点办
35.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构建覆盖全员、全流程和动态化的人事管理监测体系,修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闭环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事业处、人才中心
36.深化人事考试清廉工程,实施考务操作规范化专项行动,守牢人事考试安全底线。
责任单位:人才中心
37.巩固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落实评选类活动预审机制,重点纠治以发布典型案例、创新案例、优秀案例、实践案例及设立先行区、示范区等形式违规变相开展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行为。
责任单位:事业处
38.扎实推进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新就业群体权益、职工养老保险等领域,着力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问题,实现“四个明显”目标。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
39.深入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落实审计检查制度,加大基金追缴力度,守牢社保基金安全底线。
责任单位:财基处
40.落实“零基预算”和持续“过紧日子”要求,强化各类资金使用跟踪调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责任单位:财基处
41.持续加强保密管理,强化舆情应对处置,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责任单位:办公室及各处室(单位)
42.研究制定《湖州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