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2564272/2021-00080 发文时间:   2021-0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启用湖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关于启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学时登记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6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作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结合我市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启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时管理系统”)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启动及登记时间

20215月“湖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正式启用(http://xsglt.hrss.huzhou.gov.cn/#/)由个人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账号登录,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完善个人信息

专业技术人员需在学时管理系统登记2020年度已经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情况,并从2021起实时登记各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情况

二、学时及内容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每年度累计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公需课和部分专业课的网络学习平台可以学时管理系统通过链接跳转登录。一般公需科目由人力社保部门明确学习课件,学员可登陆湖州市人力资源培训网http://hzhret.hrss.huzhou.gov.cn:81/netclass/reg/自主在线学习,每天通过接口定时同步到学时管理系统;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相应学时登记细则,明确学习内容、途径以及登记标准,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学时管理系统填报上传相关材料,经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为便于咨询和联系,特提供湖州市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相关工作联系人一览表,详见附件。

三、应用及管理说明

根据浙人社发〔2016〕63号文件精神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必备条件,继续教育情况纳入评审指标体系。今年,我市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提供从2020年度起由学时管理系统认定的学时证明,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对学时管理系统相关信息自动提取等功能,加快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等环节一网通办。

附件:湖州市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相关工作联系人一览表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7

 

附件

湖州市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相关工作联系人一览表

序号

专业

主管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建设工程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彭永财

2211516

2

交通工程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钱旭萍

2668380

3

电影放映、新闻、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博博物、艺术专业、播音、广电工程

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

陆婷

2399211

4

工业信息化领域(信息技术、机电制造、能源、材料、轻纺、石化)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邓小萃

2399971

5

质量(含特种设备)、医药工程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刘怡

2123037

6

水利工程

湖州市水利局

韩丁立

2667912

7

林业、自然资源工程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蔚薇

2650508

8

农业技术、农业工程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於英姿

 2076679

9

经济、技工学校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丁宏伟

 2053961

10

生态环境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汤楹霞

 2668525

11

应急管理系列(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

湖州市应急管理局

朱文晨

3390522

12

体育教练

湖州市体育局

钟卫峰

2038269

13

律师

湖州市司法局

邢红萍

2398975

14

档案

湖州市档案局

陈爱

3390823

15

党校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时佳

2359161

16

自然科学

湖州市科技局

周晓琼

2667157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