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 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的意见 的政策解读
一、关于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我市以实施“浙派工匠”省政府民生实事为总抓手,全力推进湖州工匠培育工程,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高技能人才年均增长1.2万人以上,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等持续位居全省前列。为加快推进省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试点和人社部与国际劳工组织新型学徒制试点,进一步加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效破解技能人才短缺、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内生动力不足、劳动者技能价值体现不够等问题,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出台《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 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拟通过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推动更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技能人才收入水平,切实让技能成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引擎。力争到2025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0万人,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7%,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8%,全市技术工人群体平均年收入力争达到10万元左右。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蓝领招引、培养、成长、保障四方面十五条具体举措。
(一)实施更高效率的蓝领招引行动
1.支持企业招工引才。聚焦八大新兴产业链,鼓励企业加大技能人才招聘力度,给予技能人才租房、安家、购房补贴。开展多元化招聘,每年举办或参加线上线下技能招聘会,每年新引进技术工人3万人以上。
2.保障项目用工需求。建立省、市重点项目技能人才需求对接机制,商务、经信、文旅、人力社保等部门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制定“一项目一方案”技能人才需求计划,落实从项目引进到投产的全链条用工保障服务。
3.发挥中介引才作用。统筹指导区县布局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力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招引活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挥资源优势,积极为全市企业招引技术工人。
(二)健全更高质量的蓝领培养体系
4.加大新型学徒培养力度。以获批人社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学徒制试点项目为契机,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到2025年,培养新型学徒1万人以上。
5.构建行业共建培养网络。人社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需求变化联动机制,定期发布市、区(县)急需紧缺工种目录。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牵头负责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定期发布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开展精准化职业技能培训。
6.畅通人才发展使用通道。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或员工职业发展规划,探索打造技能型企业。
7.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参与的竞赛投入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全市每年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100场以上。
(三)打造更高能级的蓝领成长平台
8.建设多元人才培养平台。支持技师学院建设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企业技能培训学校。到2025年,新建湖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1家,新建(扩建)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家,新增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80家。
9.打造产教融合基地。鼓励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市、区(县)产教融合基地群。围绕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等产业,完善项目制培养模式。对省市重点产业、紧缺职业(工种),给予培训补贴资金倾斜。到2025年,新建市级产教融合基地1家,区(县)级产教融合基地6家。
10.加快高职院校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技能型大学,全面提升高职院校服务地方发展的能力。鼓励校企共建产业学院,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11.争创一流技师学院。加快推进技工教育提质增量,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建精建强一批市级品牌专业和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加大招生力度。到2025年,力争建成5000人以上技师学院3所,建成万人技师学院1所;建成省级高水平专业群6个、市级品牌专业20个。
(四)构建更高水平的蓝领保障机制
12.优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包含学徒工、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探索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数字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到2025年,培育特级技师、首席技师10人,新增全国技术能手5人。
13.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稳步推进技术工人“增技增收”试点,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助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引导企业合理设定职工薪酬标准,支持区县探索制定技工津贴、工匠奖励、个税优惠等政策措施。推进产业工人队伍能级工资集体协商。
14.加强技能人才住房保障。加大蓝领公寓建设力度,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新建、改建、转化等方式筹集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专业住房租赁企业建设运管一体化模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制造业等重点企业在厂区内按有关规定建设蓝领公寓。到2025年,全市每年筹建蓝领公寓2000套(间)以上。
15.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以政府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将高技能人才项目列入地方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在住房、子女就学、医疗、创业等方面与其他类型人才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