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日期:2023-07-31
      浏览量:
      来源:湖州人社
      字号:[大 中 小]
      视力保护色:

      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和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扩中”“提低”推动共同富裕为主题主线,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持续深化“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着力构建以“青创新城”为主体、“乐业湖州”和“品质社保”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人社工作新格局,大力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奋力打好人社领域共富“组合拳”,为全市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强力打造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作出人社新贡献、体现人社新担当、展现人社新面貌。

      一、聚焦共同富裕,深化“扩中”“提低”专项行动

      1.制定实施“劳动创收·保障促富”民生幸福地建设方案,围绕“1551”总体要求,统筹推进人社领域“扩中”“提低”行动。

      责任单位:“扩中”“提低”专班组、就业处、职建处、工资处、社保处、信访仲裁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职指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列在第一位者为牵头人,各区县均为责任单位,下同)

      2.重点推进“5+6+1”行动,聚焦创业增收、就业增收、提技增收、共富优享、和谐共富五大路径,协同推进“青创新城”“乐业湖州”“蓝领行动”“湖有优保”“双爱之城”五大标志性工程,着力打造六个具有区县本地特色的创新示范项目,加快构建一套幸福民生现代化治理体系。

      责任单位:“扩中”“提低”专班组、就业处、职建处、工资处、社保处、信访仲裁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职指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

      二、聚焦创新创业,加快推进“青创新城”建设行动

      3.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建设“青创新城”的实施意见》,规划建设“2618”青创空间体系,建立健全督导考核等制度机制,大力引育“科创”“数创”“商创”“文创”“乡创”“云创”等六大青创人群和青创项目,新建青创空间6家,新引进青年人才5万人以上、青创项目1000个以上,建立青创驿站30家、青创学院6家、青创基金6支、青创标杆银行2家。

      责任单位:人才处、就业处、就业中心、人才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

      4.办好第五届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人才峰会。

      责任单位:人才处、就业处、职建处等相关处室单位

      5.制定新一轮“南太湖精英计划”实施意见,遴选领军型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项目150个左右。

      责任单位:人才处

      6.持续开展“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推介和大学生招引活动,招引大学生9万人,其中青年大学生4.5万人、青年博士330人。

      责任单位:就业处、就业中心、人才中心

      7.深化“百名博士集聚行动”,新建省级以上博士后工作站20家,引进博士后100名以上。

      责任单位:专技处

      8.规范并推进企业(行业)自主评审工作,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2万人,晋升中级职称以上人才2000人。

      责任单位:专技处、职指中心

      9.深入实施专家服务工程,组织开展各类专家服务基层活动100场以上,其中与山区26县结对地区联办开展“智聚山海·助力共富”专家服务活动5场以上。

      责任单位:专技处

      10.制定出台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新增人力资源服务企业100家以上,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

      责任单位:人才处

      三、聚焦高质量就业,迭代实施“乐业湖州”班车行动

      11.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村、社区基层就业社保专员力量,加快建设市、区县一体的就业服务中心,打造全市大就业阵地,显著提高全市就业管理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就业中心、就业处、组宣处

      12.整合就业人才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建立覆盖全市村社的招工用工供需匹配系统,实现用工求职信息“一地发布、全市共享”。

      责任单位:就业中心、就业处、人才中心、信息中心

      13.围绕促进大龄失业和困难人员等群体多渠道灵活就业,加快建设零工市场,每个区县至少建成零工市场5家以上(其中三县两区建成标准化零工市场不少于2家)。

      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14.强化用工监测和用工保障,举办招聘活动400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15.强化就业援助,开好“乐业湖州”共富班车,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帮扶就业率达到80%以上。新建高质量就业社区50家。

      责任单位:就业中心、人才中心

      16.发布《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助力湖州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4.6万人、高技能人才2.3万人。

      责任单位:职建处、职指中心、信息中心

      17.加强技工院校建设,推动全市技工院校招生7000人以上。积极开办企业合作班、定制班,全面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水平,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责任单位:职建处、就业中心

      18.持续推进“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三支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全面推进金牌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形成体现劳动关系领域特色、符合多元化解规律的协商调解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仲裁信访处、劳权中心、仲裁院

      19.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适时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

      责任单位:仲裁信访处

      20.加大劳动电子合同推广力度,提升全市覆盖面。

      责任单位:仲裁信访处

      21.健全根治欠薪治理体系,强化根治欠薪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责任,迭代升级“安薪在线”应用,推动涉薪纠纷从“看见”处置到“预见”防范的转变。

      责任单位:劳权中心、仲裁院

      22.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中心建设,加快实现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责任单位:仲裁院、法规处、仲裁信访处

      23.强化仲裁委员会作用发挥,完善“1+N”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处置机制。加强裁审衔接,充分发挥智“惠”仲裁共享法庭作用。压实街镇劳动纠纷排查调处和防范化解责任,确保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年度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0%,网络办案率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仲裁院、劳权中心、仲裁信访处

      四、聚焦幸福民生,全力实施“品质社保”构建行动

      24.制定《关于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政策集成供给、协同发力机制,打造“湖有优保”品牌。贯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国家统筹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和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探索实施集体经济对参保人员缴费补助试点。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出台企业人才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办法。

      责任单位:社保处、就业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

      25.构筑“1155”扩面提质工作体系,完善实施“社保扩面提质在线”场景应用,建立健全五项工作机制,实施“五个一批”行动,落实区县政府扩面工作责任,持续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提标扩面,加快实现应保尽保和法定人员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6万人。

      责任单位:社保处、就业处、仲裁信访处、社保中心、劳权中心、信息中心、

      26.构建完善“防脱保断保漏保”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率100%、60周岁以上人员养老待遇应享尽享率100%。

      责任单位:社保处、社保中心、信息中心

      27.将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净增3万人。

      责任单位:社保中心、社保处

      28.落实各项社保待遇调整发放工作。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指导区县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统筹做好被征地农民等各类群体的养老待遇调整工作,落实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调整机制,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责任单位:社保中心、社保处

      29.健全“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体系。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伤预防培训项目,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探索建立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实施工伤认定分类处理,开展委托第三方取证服务,试行工伤认定简易程序,加强劳动能力鉴定公示管理,提高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质量。

      责任单位:社保处、社保中心

      30.夯实社保基金安全,坚决守牢基金安全底线。

      责任单位:基金监督处、就业处、社保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信息中心

      五、聚焦变革重塑,全面深化改革攻坚行动

      31.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人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责任单位:法规处、人才处、专技处、信息中心、各相关处室单位

      32.开展全市专业化能力提升专项服务活动,盘活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资源,优化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指导区县抓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常态化工作。

      责任单位:事业处

      33.推动落实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类改革政策与高校激励绩效政策,调整完善市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

      责任单位:工资处

      34.进一步规范实施全市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活动。结合全市中心工作,指导开展表彰表扬活动。

      责任单位:工资处

      35.实施人事考试“1343”清廉工程,健全人事考试持证上岗机制,推进人事考试保密库房规范使用和标准化智慧考场建设,确保人事考试零风险。

      责任单位:人才中心

      36.依托大学生招引、社保扩面、农民工管理,新增发放社保卡6万张以上,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达到75%以上。深化社保卡绿色低碳共富领域应用,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创新示范,探索构建社保卡惠民服务体系,打造长三角“一卡通”市民体验中心。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社保中心、就业中心、劳权中心

      37.结合数字化改革提质增效,优化整合资源,创建“家门口的人社驿站”100家,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合规办、高效办、满意办,打造15分钟人社公共服务圈。

      责任单位:法规处、信息中心、各相关处室单位

      六、聚焦组织保障,持续强化奔跑人社实践行动

      38.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到全力抓好二十大决策部署在人社领域落地的全过程全流程,贯穿于推动人社事业发展的各方面各环节。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组宣处、各处室单位

      39.深化实施“奔跑人社 保障有我”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强化比拼亮晒、考核激励,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深化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和业务练兵比武,持续增强系统干部业务素质。

      责任单位:组宣处、办公室、机关党委(按职能分工负责)、各处室单位

      40.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续擦亮“美丽党建 美丽人社”品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防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处室单位

      41.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坚决筑牢保密工作防线。强化舆情应对,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有效维护国家安全。落实除险保安、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妥善化解信访案件,做好“两会”以及杭州亚运会等重要节点人社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极端个人事件和重大舆情事件。

      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仲裁信访处、组宣处、机关党委(按职能分工负责)、各处室单位


      3614339-24011-33-发展规划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