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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4年度工程领域企业技能人才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湖职指发〔2024〕2号)

      日期: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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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湖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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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7号)和《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工程领域企业技能人才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湖人社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工程领域企业技能人才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工程领域企业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超高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做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

      二、申报专业

      机电制造(技术开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系统集成、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技术开发、应用电子、信息安全、系统集成)、能源工程(新能源、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油气储运)、材料工程(产品与技术开发、产品生产与检测、技术推广与服务)、医药工程、化学制药、大地测量、纺织工程、染整工程、丝绸、针织、食品制造、家具制造、造纸技术、印刷技术、木材加工制品、皮革化等(附件4)。

      三、申报条件

      (一)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的,可申报相应专业工程师。

      (二)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从事技术技能工作不满3年的,符合下列五项条件中两项的,可申报相应专业工程师:

      1.“南太湖精英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湖州市首席技师。

      2.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排名前3)、获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排名前5),或获得国家授权外观设计专利3项以上(排名前5)。

      3.参与制定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全国性团体标准1项以上(排名前5),或参与制定市级地方标准、省级团体标准1项以上(排名前5)。

      4.获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2名,或获县(区)级技能竞赛第一名。

      5.获县(区)级以上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湖州工匠、劳动模范等称号的。

      (三)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获得者、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的“拔尖技能人才”、浙江工匠的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工程师。

      四、申报程序

      企业技能人才工程师申报评审实行网上申报评审,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推荐等程序上报到湖州市职业资格指导服务中心。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个人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推荐。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陆账号相同,并自行注册。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2。

      五、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坚持以用为本,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公共服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注重发现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优秀技术人才。

      (二)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本次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需提供近1年的继续教育学时,登陆湖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xsglt.hrss.huzhou.gov.cn/#/)进行学时登记认定。

      (三)专业理论要求。申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或工作总结1篇及以上,体现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

      (四)学历认证要求。高技能人才需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学历不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

      (五)社保证明要求。根据浙人社发〔2019〕21号文件要求,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在外省交纳社保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六)年度考核要求。申报人员须年度考核应在“合格”以上,并提供近3年(2021-2023年)的年度考核情况。

      (七)面试答辩要求。申报人员须参加中评委组织的业务面试答辩,业务面试成绩作为为中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面试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八)申报范围要求。此次申报对象为我市工程领域企业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技能劳动者,其中吴兴区和德清县开展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双通道”改革试点,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文。

      (九)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申报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并带有“水印”。

      (十)工作纪律要求。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评委会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各类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如在评审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材料。同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申报对象提供虚假伪造变造材料、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社保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六、评审收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28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80元,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00元。高、中级职务评审推荐费分别为每人150元和80元,职称评审推荐费用采用线上缴款方式收取。

      七、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5月10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2日。请各申报人员和单位恪守时间,因延误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申报人员和单位自行承担。

      湖州市职业资格指导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1213室),联系电话:2033099;

      吴兴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吴兴大道1号吴兴区行政中心5号楼5316室),联系电话:2289377;

      南浔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林中路666号南浔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楼315室),联系电话:3013686;

      德清县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德清县行政中心A楼615室),联系电话:8367490;

      长兴县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长兴县龙山街道太湖中路128号体育馆对面原法院大楼),联系电话:6038432;

      安吉县人力资源考试与评价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A座一楼),联系电话:5031286。

       

      附件:1.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

      2.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3.湖州市企业技能人才工程师直报表

      4.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申报参考目

       

       

       

      湖州市职业资格指导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2日



                  附件:湖职指发〔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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