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272/2024-00018 | 成文日期: | 2024-05-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湖政发〔2024〕9号)精神,现就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24年1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2034元。
今后如有新的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