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精神,结合湖州实际,制定以下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意见)。
一、重要意义
当前我市就业创业政策覆盖了就业创业全领域、各人群,对全市面上就业局势保持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政策碎片化、分散化等情况。为充分发挥就业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就业创业领域专项资金政策进行了整合优化。
二、主要内容
《政策意见》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着力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第二部分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第三部分为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渠道;第四部分为兜牢困难群体就业底线。
第一部分共1条,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及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补贴等补贴政策。
第二部分共4条,明确了加大重点人群创业支持力度、强化创业金融支持、加强创业培训指导、支持创业平台建设等四方面的补贴政策。
第三部分共3条,明确了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鼓励开展实习见习活动、支持大学生实现更好就业等三方面的补贴政策。
第四部分共2条,明确了加大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支持脱贫人员来湖就业等两方面的补贴政策。
三、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本办法由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湖州市财政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处室为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电话:0572-2212156;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电话:0572-215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