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湖州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现对沪苏湖高铁项目建设有功集体和个人拟奖励对象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拟奖励对象名单
集体嘉奖20个,个人三等功9名,个人嘉奖51名(详见附件)。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人力社保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三、要求
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14日起到1月22日止。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联系电话:2398717。
附件:沪苏湖高铁建设工作拟奖励集体和个人名单
附件
沪苏湖高铁建设工作拟奖励集体和个人名单
集体嘉奖(20个)
吴兴区八里店镇政府、吴兴区交通局、吴兴区城投集团、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浔区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新闻传媒中心、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交通集团、国网湖州供电公司吴兴供电分公司、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南太湖新区康山街道办事处、南太湖新区龙溪街道办事处
个人三等功(9名)
陈玉峰 吴兴区八里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 鑫 吴兴区综合交通发展中心主任
沈益平 南浔区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工作专班)副总指挥
沈海峰 南浔区交通局公路管理中心主任
郑利民 市国家安全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正局长级)
何仲文 市沪苏湖与湖杭铁路建设指挥部(工作专班)副指挥
徐 桦 市沪苏湖与湖杭铁路建设指挥部(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
杨红伟 市沪苏湖与湖杭铁路建设指挥部(工作专班)工程管理处处长
马 骏 南太湖新区康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个人嘉奖(51名)
叶楚江 吴兴区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倪 帆 吴兴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伟伟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副局长
俞晔虹 吴兴区道场乡党委书记
宋 侃 吴兴区妙西镇副镇长
倪海潮 吴兴区城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姚沈中 南浔区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沈建新 南浔区南浔镇党委副书记
徐 斌 南浔区旧馆街道党工委书记
邱小锋 南浔区交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姚国祥 南浔区文旅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 晶 南浔区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工作专班)工作人员
施凯辉 市委办公室常委会议处副处长
邵珠清 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戴桂亮 市委组织部调研室主任(宣传信息处处长)
王有娣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汤亮亮 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
冯超峰 市戒毒所戒毒管理科科长
匡月梅 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主任
沈 洁 市新闻传媒中心视觉传播部主任
陈 琦 市政府办公室一处副处长
徐义林 市政府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高玉君 市发展改革委重点办主任
林世全 市轨道交通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黄全文 市轨道交通中心综合处处长
陈 康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李 君 市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
吴丽梅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淦林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处长
朱新江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指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市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
肖 俊 市空间规划编制与研究中心副主任
林 兰 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三级主办
金 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高 健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处长
金云杰 市河湖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潘异哲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工作人员
卞韵律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流与推广处处长
胡华成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处长
李 想 市区域合作办长三角发展处副处长
胡 琴 市交通集团党委委员
张 鹏 国网湖州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职员
钦惠良 南太湖新区自规分局耕地保护监督科科长
柳成章 南太湖新区杨家埠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高 全 南太湖新区龙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吴 俊 南太湖新区康山街道城建办主任
彭 勇 南太湖新区康山街道道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凤华 市沪苏湖与湖杭铁路建设指挥部(工作专班)工作人员
王国成 市沪苏湖与湖杭铁路建设指挥部(工作专班)工作人员
张 凰 市沪苏湖与湖杭铁路建设指挥部(工作专班)工作人员
王 斌 市沪苏湖与湖杭铁路建设指挥部(工作专班)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