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湖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引进学科骨干人才公告

      日期: 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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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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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省湖州市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拟公开引进学科骨干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引进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医学美容科学科骨干人才1

      、引进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实绩突出。

      (二)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要求执业范围为皮肤病与性病专业,且具有美容皮肤科主诊医师资质

      3.年龄要求具体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湖州市(含区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3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

      2)市级及以上学科或者专科带头人或负责人;

      3)具有三级医院相关科室学科带教经历;

      4)近5年发表过中科院2区及以上论文;

      5)近5年主持过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6)兼任地市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委或者省级及以上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上职务。

      、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自2025822日起至2025930日期间有效。医院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2025年浙江省湖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引进学科骨干人才报名表》(附件),并在报名表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同时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主要学术成就等相关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hzfby01@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XXX(姓名)+应聘医学美容科学科骨干人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情况,由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考察一般在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60天内完成。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目) 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拟聘人员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办理其他相关聘用手续。

      、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目)。

      2.健康湖州服务平台。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人才引进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72-2760058

      、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项,请与湖州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联系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0572-2030128

      地址:湖州市东街2


      附件:2025年浙江省湖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引进学科骨干人才报名表

      浙江省州市妇幼保健

      2025821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省湖州市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拟公开引进学科骨干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引进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医学美容科学科骨干人才1

      、引进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实绩突出。

      (二)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要求执业范围为皮肤病与性病专业,且具有美容皮肤科主诊医师资质

      3.年龄要求具体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湖州市(含区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3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

      2)市级及以上学科或者专科带头人或负责人;

      3)具有三级医院相关科室学科带教经历;

      4)近5年发表过中科院2区及以上论文;

      5)近5年主持过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6)兼任地市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委或者省级及以上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上职务。

      、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自2025822日起至2025930日期间有效。医院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2025年浙江省湖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引进学科骨干人才报名表》(附件),并在报名表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同时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主要学术成就等相关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hzfby01@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XXX(姓名)+应聘医学美容科学科骨干人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情况,由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考察一般在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60天内完成。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目) 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拟聘人员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办理其他相关聘用手续。

      、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目)。

      2.健康湖州服务平台。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人才引进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72-2760058

      、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项,请与湖州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联系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0572-2030128

      地址:湖州市东街2

       

       

      浙江省州市妇幼保健

      202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