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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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272/2023-00110 成文日期: 2023-03-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社领域“一件事一次办”联办事项推进四张清单
发布日期:2023-03-10 17:01

湖州市“一件事一次办”联办事项推进四张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事项清单

问题清单

特色清单

目标清单

1

灵活就业一件事联办

市人力社保局

人力社保局、医保局、税务局

1.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信息确认;

3.灵活就业登记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5.社会保障卡个人零星申领;

1.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联办事项目前政务网受理后无法推送至社保、医保经办平台;

2.外地户籍人员灵活就业登记后无法推送办理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参保登记)

少跑3次,

减少3个环节,

减免3件材料。

实现外地户籍人员灵活就业登记后可直接推送办理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2

社会保险关系接续、转移一件事联办

市人力社保局

市医保局、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2.失业保险关系接续申请;

3.转移接续手续办理(医疗保险)。

该联办事项内“转移接续手续办理”事项为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目前医疗保险省内跨统筹区转移已实现无感办理,办事人员无需主动申请。当转移范围选择跨省时,该联办事项提示当前情形不可办理。故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无法通过该事项办理,建议取消此联办事项。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过省系统与部平台对接,已实现全国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更方便快捷,网办跟踪办理进度;不需返回转出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现场办理无须提交纸质申请表、无须再提供转入地接收函等纸质材料,流程精简优化。

优化失业保险转移接续业务经办流程及跨省数据共享方式,有效缩短办理时限。

3

失业一件事联办

市人力社保局

1.失业登记;

2.求职登记;

3.失业保险金申领;

4.社会保障卡个人零星申领;

5.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6.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为畅通申领渠道,受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事项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对未办理“失业登记”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先行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不再需要失业人员单独申请该事项。故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通过该事项办件较少。

该事项已实现“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一证通办”,并形成线上线下一体经办体系。

通过数据比对,精准识别新增失业人员并实现网上业务推送功能。

4

退休一件事联办

市人力社保局

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2.在职转退休; 3.新增待遇核准支付;        4.职工参保登记(医保);     5.个人住房公积金封存。

1.目前由于行政区三个,但统筹区只有一个,造成路由器分配有问题常导致2.0启动报错;    2.目前针对推送只能实现模块事项的启动,对于医保中心和公积金中心真正需求的数据信息目前还未能实现推送。

节省115天等待时间,

少跑11次,

减少11个环节,

减免24件材料。

实现社保、医保、公积金联办。

5

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联办

市人力社保局

市公安、市医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

1.办理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3.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5.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

6.灵活就业登记;

7.社会保障卡个人零星申领;

8.职工(灵活就业)参保登记;

9.高校毕业生落户(迁入就业地);

10.社会保险费缴纳;

1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部门之间数据未完全实现连通。

该事项已实现“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并形成线上线下一体经办体系。

整合申请表单、精简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间、再造办理流程,做到“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6

个人创业一件事联办

市人力社保局

人力社保部门、税务部门

1.自主创业登记;

2.实体社会保障卡申领;

3.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

4.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跨省跨制度转出申请;

5.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6.创业培训补贴申领(个人);

7.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

8.一次性创业补贴;

9.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

10.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

1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领;

12.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1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1.从目前业务经办情况看,同时符合几项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数量很少,因此“个人创业一件事”事项几乎无人办理;

2.省系统经办操作层面存在缺陷:一是创业项目补贴申请表不能自动生成;二是电子签章还未能实现。

实现跨部门业务经办、确保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优化业务流程和数据流程,实现个人创业“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7

员工录用一件事联办

市人力社保局

市人力社保、医保、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1.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     3.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5.流动人员档案接收;        6.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目前针对推送只能实现模块事项的申请,对于医保中心和公积金中心真正需求的数据信息目前还未能实现推送。

节省10天等待时间,

少跑6次,

减少6个环节,

减免8件材料。

实现社保、医保、公积金联办。

8

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一件事联办

市人力社保局

湖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1.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2.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4.流动人员档案接收;        5.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等全部或部分事项。

目前针对推送只能实现模块事项的申请,对于医保中心和公积金中心真正需求的数据信息目前还未能实现推送。

少跑3次,

减少3个环节,

减免3件材料。

实现社保、医保、公积金联办。

9

社保医保参保一件事联办

市人力社保局

湖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湖州市医疗保障中心

1.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2.职工参保登记;          3.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4.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5.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6.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7.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8.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企业);      9.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10.职工参保登记(人力社保);  11.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12.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信息变更。

1.网上办企业职工参保登记社保与医保的规则不一致,导致能同步办理;

2.网上同步办理后也无法进一步推送审核。

少跑1次,

减少1个环节,

减免1件材料。

实现企业可在网上同步办理社保与医保参保,无需跨网办系统办理职工参保。

10(特色事项)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保证金一件事联办

市人力社保局

湖州市劳动权益保障中心

发挥工资保证金制度助推根治欠薪工作的作用,鼓励办理保险保单的保险机构靠前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防范,突出信用管理、差异办理,降低欠薪发生率。

 

1.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在信用管理方面作用发挥还不够突出;

2.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网上办”“协同办”的程度还有待提升。

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保单、银行保函)在线办理,与浙江省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对接,强化预警防范、提升管理质效。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出台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操作指引》,加强与浙江省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对接,助企释放流动资金、激发建筑市场活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